七 計算結果的分析
燃煤鏈條爐排有機熱載體鍋爐最高液膜溫度計算方法的計算結果受到鍋爐輻射受熱面平均熱流密度、爐膛煙氣(火焰)有效平均溫度、絕熱燃燒溫度、管內介質放熱系數和爐拱結構修正系數等影響。依據四家鍋爐制造廠提供的七臺鍋爐設計資料和計算數據進行計算并分析結果,當鍋爐燃用二類煙煤,絕熱燃燒溫度為1450~1550℃范圍,爐膛出口處過量空氣系數約為1.4 ,輻射受熱面平均熱流密度為20~50kW/㎡,被爐拱遮擋的燃燼室截面積與燃燼室截面積之比為50%~60%,管內介質對流放熱系數為2.5℃~3.0kW/㎡·℃的情況下,計算所得的輻射受熱面最大熱流密度為輻射受熱面平均熱流密度的2.0~3.0倍,爐膛輻射受熱面有機熱載體邊界層內的最高介質溫升值為30~50℃。
通過鍋爐實例計算驗證,利用本計算方法對燃煤鏈條爐排有機熱載體鍋爐計算出的最大熱流密度和最高液膜溫度值,稍高于燃油/燃氣圓筒形盤管鍋爐的計算數據,排除鍋爐設計輻射受熱面平均熱流密度大于50 kW/㎡的情況,分析其主要原因,其一是因為燃煤鍋爐的絕熱燃燒溫度(一般約為
此外,每臺燃煤鍋爐存在著燃用煤種不同以及爐管內有機熱載體流速的差異,因而會導致其絕熱燃燒溫度和管內介質對流放熱系數的變化,由此產生不同的燃煤鏈條爐排鍋爐輻射受熱面上的最大熱流密度和最高液膜溫度計算值的差異。換句話說,不同的燃煤鏈條爐排鍋爐在最大熱流密度和最高液膜溫度上存在的差異,可能會大于不同的燃油/燃氣圓筒形盤管式鍋爐之間存在的差異。